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纳税指南
| 2008-12-23 | 阅读次数: | 3792 | [ 字体大小: | 大 中 小 ] | |
1、什么是保险机构代收代缴个人机动车车船税? 答:我市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以下称交强险)的保险机构在办理个人机动车交强险业务时,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为保险机构代收代缴个人机动车车船税。 2、保险机构什么时候可以实施车船税代收代缴?纳税人怎么办理? 答:我市自2009年1月1日起,将实行保险机构代收代缴个人机动车车船税,届时私车车主在我市从事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各网点办理交强险业务时,可以一并缴纳车船税。 3、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和地税机关自征有什么区别? 答: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和地税机关自征车船税没有区别,我市私车车主可于2009年1月1日后在保险公司办理交强险的同时缴纳2009年度税款,也可在办理交强险业务前到地税机关缴纳2009年度车船税。 4、纳税人如何享受奥运期间停驶减免车船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 答:对奥运期间停驶车辆,凡2008年9月20日(含)之前在本市车辆管理部门登记的,减征2008年度7、8、9三个月的应税税额。其中,对于2008年7月1日(含)起新购机动车,自车辆登记之日起,按月减征自登记当月至停驶月止的车船税。以上车辆减征税款在征收2009年车船税时予以抵扣。 5、私车车主在办理交强险时缴纳车船税还用到地税机关开具完税凭证吗? 答:在保险公司缴纳车船税,缴税情况将被打印在保单上,作为纳税人本年度已缴纳车船税的证明,车主无需再到地税机关开具完税凭证。如果纳税人有特殊需要,也可以在缴纳税款的次月10日后,持保单到地税机关征收窗口开具完税凭证。 6、私车车主如发生交强险保单退保,需要办理车船税退税手续吗?如何办理退税手续? 答:私车车主办理保单退保业务,不需要办理车船税退税手续。如果车辆发生被盗抢、报废、灭失等情形,需办理车船税退税手续的,可在于保险公司缴纳车船税税款的次月10日后,到地税机关征收窗口办理。 7、纳税人应持什么资料缴纳车船税? 答:纳税人应持机动车行驶证及上年车船税完税凭证或含已缴纳车船税信息的交强险保单办理申报纳税手续。此外,载客汽车排气量在1.0(含)以下的,纳税人须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 8、纳税人新购置车辆能在保险机构缴税么? 答:纳税人新购置车辆不能在保险机构缴税,应当在领取机动车行驶证30日内,到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窗口申报缴纳税款。 9、外地车辆在北京办理交强险时,能否在保险机构缴纳车船税? 答:外地车辆在北京办理交强险时,可以在我市保险机构缴纳车船税。 10、车船税税款是多少?是按年缴纳吗?按月缴纳行不行? 答:车船税按年征收,纳税人一次缴纳全年税款。对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其中小型客车每年需要缴纳税款480元;微型客车每年需要缴纳税款300元。 其它车、船的具体税目、税额详见附录:北京市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11、什么是小型客车和微型客车? 答:小型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小于或者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微型客车是指发动机气缸总排气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的载客汽车。 12、纳税人如何就车船税的问题进行咨询?怎么咨询? 答:纳税人可以拨打地税局咨询热线12366或登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www.tax861.gov.cn)咨询车船税有关问题。 责任编辑: 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