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八月一日起将推出交通税征收新办法
| 2004-08-23 | 阅读次数: | 2544 | [ 字体大小: | 大 中 小 ] | |
国家税务局计划从今年8月1日起,开始征收2004年各种车辆的交通税。 据金边税务分局长高灿先生指出,柬税务局计划从8月1日起开始征收2004年的交通税,今年征收工作与往年有所改变,车主们不用前往税务局或分局办理交税手续,可以就近在自己居住地的乡、分区政府直接交税。 高灿分局长说,采取就近交税的方法,将方便民众办理交税手续,更多车主会自动前往交纳。因为在交税时,各乡、分区政府里民众使用车辆的情况都有登记。此外,税务局规定,乡、分区政府在收缴的交通税中可提成百分之五。 按照规定,每年交通税应该在年头进行征收,但长期以来征收工作都拖延到年尾才进行。因此,改变收税方式,使交税状况有所改善,但有关单位至今还没有发出新的交税通告。 据悉,2003年税务局预计征收67亿3千万柬元的交通税,实际征收到74亿柬元,比预计增收10.04%.今年税务局预计征收70亿柬元。 责任编辑: 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