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私车车主缴纳车船税新闻通稿
――地税机关自11月1日起在本市试行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
2008-10-29阅读次数:4817[ 字体大小:   ]
    记者日前从北京市地税局、保监会北京监管局获悉,自2008年11月1日起,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又增加新的方式,市地税局将试行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首批参加试点的保险公司有中国人保、天平汽车保险、华农财险三家公司,广大私车车主在上述保险公司各网点办理交强险的同时,可一并实现缴纳车船税。
    据悉,目前全市从事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共有23家,首批参加试点的有3家公司,共900余家网点,受理交强险业务约占全市总业务量的5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结合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市地税局将逐步扩大范围,最终将实现全市所有从事交强险的保险公司都能代收代缴车船税。
    对于在保险公司缴纳车船税的车主,交税十分方便,车主持上年车船税完税凭证即可在办理交强险业务的同时缴纳车船税;已经缴税的车主,则可凭本年度车船税完税凭证直接办理交强险业务。
    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后,会将税款金额打印在交强险保单上,作为纳税人本年度已缴纳车船税的证明,车主无需再到地税机关开具完税凭证。如果纳税人有特殊需要,也可以在缴纳税款的次月10日后,持保单到地税机关征收窗口开具完税凭证。
    为切实方便纳税人缴纳税款,在试点期间,地税机关将继续保留委托代征车船税方式,私车车主可以在办理交强险之前到地税机关征收窗口或农业银行、北京银行和邮政储蓄营业网点申报缴纳税款。
    纳税人如有其它涉税问题,可随时登录“tax861”网站或拨打“12366”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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